来源:发改委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
发改经体[]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9号)精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根据《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各地推荐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确定延庆智能配电网等个项目为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名单附后)。现就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通知如下:
一、规范试点条件,搞好项目核准。增量配电网原则上指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不涉及千伏及以上输电网建设,增量配电网建设应当符合省级配电网规划,符合国家电力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市场主体对电能配送的要求。请各地对照《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试点项目的审核,依照管理权限做好项目核准工作,依法对项目建设和运行加强监管。
二、坚持公平开放,不得指定投资主体。试点项目应当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公平开放,通过招标等市场化方式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确定项目业主,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工期、供电范围并签订协议。项目业主应为独立法人,具有与配电网投资运营相应的业务资质和投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确保诚实守信、依法依规经营。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参与竞争。
三、明确供电责任,确保供电安全。试点项目应当符合电网建设、运行、维护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履行安全可靠供电、保底供电和社会普遍服务等义务,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运行安全。各地要按照界限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划定试点项目的供电范围,避免重复建设、防止交叉供电,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同一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公司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
四、规范配电网运营,平等履行社会责任。试点项目涉及的增量配电网应与公用电网相连,除鼓励发展以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以及促进能源梯级利用为目的的局域网、微电网外,发电企业及其资本不得参与投资建设电厂向用户直接供电的专用线路,也不得参与投资建设电厂与其参与投资的增量配电网络相连的专用线路。禁止将公用电厂转为自备电厂。试点区域内的电力用户应当承担国家规定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政策性交叉补贴,由配电公司代收、省级电网企业代缴。对按规定应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电力用户,不得以试点名义变相对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
五、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请各地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加强与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搞好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按规定向项目业主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或赋予相应业务资质,为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创造条件。电网企业要按照电网接入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运行安全的要求,向项目业主无歧视开放电网,提供便捷、及时、高效的并网服务。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要依法履行电力监管职责,对增量配电业务符合配电网规划、电网公平开放、电力普遍服务等实施监管,并按照本《通知》明确的标准,积极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在试点基础上加快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共同做好试点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第一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年11月27日
附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名单(第一批)
编号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名称1北京市延庆智能配电网增量配电业务试点2通州“煤改电”智能电网示范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3平谷马坊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4丰台飞腾家园高压自管小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5北京化工大学昌平新校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6天津市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7天津港保税区(海港)增量配电业务试点8天津静海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9河北省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10曹妃甸化学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11山西省太原工业新区KV输变电工程增量配电业务试点12ft西科技城综合能源供应增量配电业务试点13同煤大同矿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1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15包头铝业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16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17鄂尔多斯棋盘井地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18辽宁省瓦房店市三台新材料工业园、太平湾沿海经济区、红沿河循环经济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19盘锦大洼临港经济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20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铝加工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21吉林省大安市冠麒增量配电业务试点22亚泰医药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23黑龙江省大庆油田增量配电业务试点24鸡西矿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25鹤岗矿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26上海市上海石化暂供电区域增量配电业务试点27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玉带片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28连云港徐圩新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29南通通州湾增量配电业务试点30宿迁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31镇江扬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32浙江省温州龙湾区空港新区、天城围垦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33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区域增量配电业务试点34长广电网浙江片增量配电业务试点35金华东阳市增量配电业务试点36洋ft深水港北侧陆域增量配电业务试点37湖州省际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泗安林城板块)增量配电业务试点38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39淮北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40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41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42安徽和县产业新城增量配电业务试点43蚌埠市沫河口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44福建省宁德湾坞—漳湾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45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港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46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47福建省惠安泉惠石化热电联供工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48南平延平新城增量配电业务试点49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50江西省江西建筑陶瓷产业基地增量配电业务试点51崇仁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52河南省新乡市现代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5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54登封新区东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55洛阳市洛龙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56濮阳县产业集聚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57南阳市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58湖北省武汉左岭新城增量配电业务试点59东风汽车公司襄阳基地配电网增量配电业务试点60湖南省资兴市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61衡阳白沙洲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62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63湘潭经开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64广东省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增量配电业务试点65珠海市金湾区金湾东增量配电业务试点66深圳前海增量配电业务试点67深圳国际低碳城分布式能源增量配电业务试点68广西自治区广西贺州华润循环经济示范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69河池大任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70梧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71海南省美安科技新城智能微电网增量配电业务试点72海南省金鹿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73海南生态智慧新城增量配电业务试点74重庆市重庆两江新区工业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75重庆市永川港桥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76重庆市万州经开区微电网增量配电业务试点77合川区工业园区(渭沱拓展区、天顶拓展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78重庆石柱生态工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79四川省达州市地方电网增量配电业务试点80凉ft州地方电网增量配电业务试点81贵州省贵州省瓮安县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82铜仁锰钡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83贵州清镇市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84贵安新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85兴义市增量配电业务试点86云南省禄丰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87红河综合保税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88华坪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89陆良县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90西双版纳州嘎洒旅游度假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91陕西省延安新区综合智慧能源增量配电业务试点92富平区域综合能源增量配电业务试点93铜川矿业增量配电业务试点94韩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门区域增量配电业务试点95铜川经济开发区坡头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96甘肃省兰州新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97平凉工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98甘肃省瓜州柳沟综合物流及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99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兰州西部药谷产业园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兰州国际港务区及机场北高新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青海省青海省海西州团鱼ft矿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宁夏自治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吴忠市宁夏太阳镁业增量配电业务试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配电网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国家会计学院年度最后一期培训。
责任教授:高亚莉
第二十期:12月20-24日(19日报到)
地点:财政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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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课程时间等因素,授课专家及顺序可能会微调,请以最终课表安排为准
序号
报到时间
培训时间
结束时间
培训地点
第二十期
12月19日下午-晚上
12月20日-24日(5天)
12月24日17:00
实操提高班(火热报名中)
课程体系
新常态下PPP政策、法规解读
供给侧结构改革下的PPP新论及案例分享
PPP项目全过程风险识别与管控及案例分享
PPP项目最优资本结构选择与资本运作实务分享
PPP项目法律风控难点与突破经典案例分享
PPP项目全流程实操要点及经典案例分享
PPP全生命周期财务处理、税务筹划及案例分析
PPP财务测算及经典案例分享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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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典型案例操作疑难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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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及考核
学员培训完成后颁发北京国家会计学院《PPP项目总监》课程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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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偶遇学院房间紧张,就近安排酒店入住,学院大巴接送、也可步行前往(5-10分钟)费用标准开班前一周通知。
缴费方式
报到时直接缴纳现金或者现场刷银行卡、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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