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

巡查通报中共淮北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


中共淮北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年3月1日至4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5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整改。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林业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二是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措施整改。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印发《市林业局党组对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56条。三是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整改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规章制度39项。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针对“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修订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出台《市林业局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做到会议资料完备、会议记录齐全。二是丰富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和专家辅导等形式,提高学习效果。

2.针对“党组会议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市林业局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局务会在议程安排、研究事项、参加人员等方面进行区分界定。二是今后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进行决策。50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资金项目全部由局务会研究,50万元以上的资金先上局务会,再上党组会。

3.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落实《市林业局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二是党组会、局务会会前进行充分酝酿,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

4.针对“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力求征求意见、剖析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四到位。二是结合“讲严立善新”专题警示教育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到真批评、真红脸、真出汗。

5.针对“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力”问题。一是按照审计整改意见已于年8月进行账户注销,剩余资金全部上缴市财政,同时办理了企业注销手续。二是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严禁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6.针对“对党建工作指导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局党组每年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于两次。二是局党总支专职副书记参加局周一例会,汇报党总支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制定《市林业局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将党建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

7.针对“党组成员未按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问题。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党组成员对过好双重组织生活的认识,局党组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建立市林业局党建工作群,局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主动参加所在支部各项活动。

8.针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不深入”问题。一是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等,强化对参加主题教育活动的认识,加强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二是突出抓好“讲严立善新”专题警示教育,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有亮点、有深入。

9.针对“党费收缴不按时”问题。一是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核算党员党费计算基数,严格按标准收缴党费。二是严格按时收缴党费,针对个别退休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情况,采取电话提醒等方式,确保党费按时足额收缴。

10.针对“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不多”问题。一是完善基层党支部工作运行机制,各党支部均成立了党小组,第三党支部按期进行了换届选举。二是各党支部结合“党员活动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三是做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年底全部通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验收。

11.针对“工作资料不完整”问题。一是各党支部均指定专人负责党支部工作资料的整理,确保各项工作活动资料搜集保存完整。二是党总支定期进行督查,制定下发党建工作资料提示单。

1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局党组定期督查落实情况,并适时进行通报。二是局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属党支部活动,带头上党课。三是将每月最后一个周五定为党员固定活动日。

13.针对“干部任职文件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确保各项程序规范操作。二是修订完善《市林业局文字材料管理制度》,规范任职文件,今后任职文件一律使用“淮林党”文号。

14.针对“进人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考核制度,对新进人员重新考核,对不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的进行清退。二是严格按照市人社部门进人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招聘程序。三是制定出台《淮北市相山绿化管理所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加强相山绿化管理所聘用人员的管理。

15.针对“干部交流轮岗不及时”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关于推进重要岗位干部轮岗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对现有干部情况进行摸底梳理,鉴于当前机构改革,待人事解冻后持续开展交流轮岗工作。二是建立竞争上岗、绩效考核、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 

16.针对“党组会议未专题研究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一是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压实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二是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今后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7.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总结流于形式,存在应付现象”问题。一是提高局党总支、各支部纪检干部和纪检联络人员能力素质,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扎实制定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8.针对“领导班子成员未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问题。一是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单位、科室单位负责人与科室单位人员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5人次。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

19.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流于形式,部分年度责任书内容几乎完全一样”问题。一是出台《年度淮北市林业局内部职权廉政风险点》,根据梳理出的26项廉政风险点,精准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提高党风廉政责任意识,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构建分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网络。

20.针对“谈心谈话活动流于形式”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红脸出汗谈心谈话要求,制定《淮北市林业局红脸出汗谈心谈话制度》,随谈随记。二是局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经常性对分管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政教育,定期组织廉政谈话。

21.针对“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一是对五年来发放津补贴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检查。二是在今后工作中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及时纠偏纠错,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

22.针对“存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注意事项》,实行报备制和承诺制。二是对涉及违规的党员干部进行调查、提醒谈话并清退所收礼金。三是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于今后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的个人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3.针对“存在借出差之机绕道旅游”问题。一是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当事人已向财务退回元,全部上缴财政。二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出差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出差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规范出差行为。

24.针对“存在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淮北市林业局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加强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加强执法执勤车辆日常使用督察,确保警车警管警用警开。二是与淮北市迅捷运输有限公司签订合同,重新安装车辆定位系统,提供所属2辆执法执勤车辆定位服务。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问题 

25.针对“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一是全面自查年4月以来违规报销差旅费情况,经统计违规报销培训期间补助费用元,全部上缴财政。二是修订完善《市林业局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加强内控管理。

26.针对“存在坐收坐支”问题。一是对反馈的坐收坐支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分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今后市林业局将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27.针对“存在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一是对反馈问题进行核查,做到立行立改长期坚持,退还违规用烟款元,全部上缴财政,责令相关责任人就市森林公安局同城接待问题进行书面说明。二是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监督。三是认真执行“三公”经费支出定期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28.针对“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一是对年以来漏记的固定资产进行自查,核实总额为市林业局37.99万元,市森林公安局14.万元,现已全部入账整改到位。二是制定出台《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29.针对“部分报销发票不合规”问题。一是已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要求提供两张票据的第二联,并补盖发票专用章,对经办人和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加强对票据的审核把关。二是对市森林公安局公务接待发票开具单位和收款人不一致的问题进行核查,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说明。三是今后加强财务管理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加强报销审核管理,层层把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0.针对“存在报销票据不全”问题。一是对票据不全的进行梳理排查,合规的由经办人提供书面说明,进行完善,不合规的予以退还上缴财政。二是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审核原始票据,完善手续,已全部整改到位。

31.针对“部分宣传项目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一是组织学习《招投标法》及《招投标实施条例》,10万元以上的一律公开招标,10万元以下采取单一来源招标或询价招标,确保公开透明公平。二是党组主要负责人对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对宣传采购项目未招标进行书面说明。

32.针对“市林业工作站违规开办企业”问题。一是按照审计整改要求注销账户,剩余资金全部上缴财政,并按照程序办理了企业注销手续。二是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严禁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开办企业,自觉接受监督,杜绝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33.针对“违规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问题。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严禁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二是鉴于市绿苑林木种苗开发中心已注销,市林业局无专项经费进行退还,下一步将加强财务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4.针对“未按规定处置国有资产”问题。一是安排专人进行核查追缴,截至目前已追回.25元,全部上缴市财政,未还的已列出说明。二是已将原绿苑林木种苗开发中心苗圃地面附属物机井、管理房等无偿移交给杨庄办事处黄桥村,并签订移交协议。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修订完善《市林业局议事规则》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强化党的建设,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标准化水平。始终坚持党建为引领,坚定地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做好干部交流轮岗,提升市林业局党建整体工作水平。三是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结合“讲严立善新”专题警示教育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四是加强作风建设,规范下属单位管理。加强对市林业局机关和森林公安局的公务接待、车辆管理、婚丧嫁娶等情况的监管,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完善财务预算、差旅报销、固定资产等相关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邮政邮箱:淮北市人民中路号市林业局办公室;电子邮箱:xu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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