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不动产登记工作将从本月27日起全面展开,届时,与市民关系密切的房产证、土地证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代之的是一本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淮北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精神,市政府决定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启动时间和区域
自年6月27日起,淮北市区(含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不含濉溪县)颁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6月24日起停止受理由原市房管局办理的各类房屋登记业务和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的各类土地登记业务。6月27日起,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和职责
根据淮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市级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淮编〔〕37号)的要求,由淮北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承担全市范围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淮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具体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业务工作。
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业务类型
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
四、原依法颁发证书效力
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继续有效。原权证齐全的,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
关于不动产登记,你需要了解的12个问题
不动产登记后,对咱有啥影响?这12个问题,与你切身相关,一定要搞清楚!
白颠疯北京什么白癜风医院最好
转载请注明:http://www.huaibeizx.com/hbsms/5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