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之规定,现公告淮北市年度环境质量状况。
年,我市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强化污染减排工作,加快工业污染治理,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大力开展生态环境建设,放射源辐射纳入正常管理轨道,全市环境污染趋势有所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1、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全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为29微克/立方米、37微克/立方米、90微克/立方米、59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为1.9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为微克/立方米。
全市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达标;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超标;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均超过标准要求。
全市空气质量级别为优良的天数占90.7%,空气质量级别为轻微污染的天数占8.8%,轻度污染的天数占0.3%。我市空气环境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
2、水环境质量
(1)地表水
年淮北市地表水主要污染物为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年淮北市地表水环境水质较上年无明显变化。在7个国、省控监测断面中,水质为Ⅳ类的断面3个,占42.8%,分别为沱河后常桥、澥河李大桥闸、岱河桥头断面;水质为Ⅴ类的断面2个,占28.6%,为沱河小王桥断面、浍河临涣集断面,均为入境断面;水质为劣于Ⅴ类的断面2个,占28.6%,分别是龙河浮绥、王引河任圩孜桥断面,均为入境断面。
(2)地下水
年淮北市地下水水质总体良好,监测的6个汇水区水质综合评价全部为良好(Ⅰ类)。
年我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93)的Ⅲ类标准,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3、城市噪声环境质量
城市区域环境昼间噪声平均值为51.8dB(A),城市交通干线昼间噪声平均值为68.1dB(A),分别达到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二类区和四类区标准。
4、城市辐射环境质量
全市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含宇宙射线贡献值)均值为.7nGy/h,范围为99.8~.5nGy/h,陆地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均在安徽省正常本底范围之内,无异常升高值,年际间变化亦不大。
全市地表水总α放射性不超过0.Bq/L,总β放射性水平不超过0.Bq/L,水体总放射性处于正常本底范围,无异常升高值,年际间变化亦不大。
5、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认真实施“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全市已建成省级环境优美乡镇6个,省级生态村31个。烈山区、相山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已通过市级预验收并开展了省级验收工作。
淮北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六年六月
(信息来源:淮北新闻网)
淮北市人民政府-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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