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年第1号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于年9月30日正式挂牌运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和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挂牌后开始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主要负责辖区内(淮北市相山区、烈山区、杜集区、濉溪县、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违法案件检举的受理、处理和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税务稽查、税务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审理辖区内一般案件;负责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三、原安徽省淮北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部分尚未办结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淮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继续办理,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对新税务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依法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四、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安徽省网上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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