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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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政策变化
01
缴存职工在异地购买商品住房,购房者及配偶、购房者父母或子女不在购房所在地工作或不系该地居民的,一律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02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需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本地或异地继续繳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实施失信惩戒制度
对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列入公积金失信黑名单
对已提取公积金的,责令限期全额退回,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失信人员2年内一律不得提取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原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与本通知有冲突的
以本通知为准!
淮北市人民政府发布
-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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