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海宁中国皮革城时尚创业园由海宁皮革时尚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位于海宁市经济开发区湖桐路以东、双丰路以南、环西二路以西、兴业路以北。土地利用面积亩,项目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部分㎡,地下部分㎡,半地下部分㎡,建筑密度37.61%,容积率约为1.51。项目总投资约为7.5亿元。
皮革城时尚创业园分别由厂房一(庭院式)共16户,建筑面积为.21平方米;厂房二(联排式)共56户,建筑面积.04平方米;厂房三(多层式)共8户,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的三种户型分别组成。厂房户数共80户,建筑总面积为.55平方米。员工宿舍独立于厂房,共有套,总建筑面积.95㎡。
公司将根据企业需求和报名情况有权对厂房户数和单户面积的划分作适当调整。
二、招商方式及对象
本次招商方式为定向性招商和选择性招商结合的形式,招商对象为主营业务为四季时装、皮革服装、裘皮毛皮服装生产企业。
(一)四季服装生产企业
对时尚产业发展及市场变化具有一定前瞻性,有较稳定的销售网络及客户体系,并与我司整体战略转型升级有与之契合的发展思路和经营理念的优秀时装企业。
(二)本地新秀皮革企业
有一定的品牌基础和经济实力,并且对皮革服装的品牌营销、运作、推广等具有自己特有的模式和理念,通过借助皮革城平台使自身品牌得到更高发展和提升的的优秀企业。
(三)本地及国内其它地区裘皮和毛皮服装生产企业
具有多年裘皮服装、毛皮服装生产经验,良好的品牌发展规划及服装设计团队的新锐裘皮、毛皮生产企业。
三、销售政策
(一)销售价格:
本项目出售中心单价元/m2,各幢厂房实行一房一价。地下车位按地上出售厂房面积大小分摊车位数量,全地下车位及半地下车位价格按3万元/只出售车位使用权。其中部分厂房为地面挑空层车位(可有产权),销售价格按元/㎡出售。
(二)报名保证金
面积㎡以下:人民币万元/套
面积㎡-㎡:人民币万元/套
面积㎡-㎡以上:人民币万元/套
面积㎡以上:万元/套
注:报名企业选房后,于当日签订选房确认书,并在3日内按厂房总价的20%(含报名保证金)补交剩余款项后与再我司签订选房意向协议。逾期缴款者视为主动放弃购房,我司有权将该厂房另行出售。
四、报名与资格认定
1、报名资料
(1)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或个人印章的报名表一份(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或前往报名地点领取);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理必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书加盖公章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报名者为企业法人配偶,需携带结婚证复印件);
(4)提供报名资格各相关证明手续;
(5)报名时间:年09月22日-28日
上午8:30-下午17:00
报名地点:皮革城会展中心底楼1号会议室
联系
报名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核实有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2、报名流程与资格认定
(1)报名流程:本公司将通过前期调研、实地考察、咨询等形式,对报名者所提供材料逐一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报名者由我司通知其至银行或者现场缴纳报名保证金,并换取保证金收款收据。
(2)资格认定:我司将对通过初审的报名者进行选房资格确认,入围选房的购买者将在报名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电话通知并前往报名地点领取选房资格证。未入围的报名者将不再另行通知。
五、选房原则及选房说明
1、选房原则:选房者按照预购厂房面积批次依次选房,除定向招商对象外,入围选房的选房者在同一批次时,则按照抓阄方法确定选房顺序。
2、选房批次按面积大小分4个批次进行。第一批㎡以上;第二批㎡-㎡;第三批次㎡-㎡,第四批次㎡以下。
3、认购者在选房时应挑选符合报名面积的厂房。在满足认购者欲购厂房面积时,如挑选的厂房面积小于报名时确定的面积,则视为无效选房。
4、选房当日,入围选房者凭我公司开具的保证金收款收据及选房资格证至报名地点按流程选房,选中房源后于当日签订选房确认书,并在3日内按厂房总价的20%(含报名保证金)补交剩余款项后与再我司签订选房意向协议。逾期缴款者视为主动放弃购房,我司有权将该厂房另行出售。
5、正式选房前放弃选房的,或未能选到房源和没有入围选房所缴纳的保证金,在选房会结束15个工作日后凭身份证和保证金收据到海宁中国皮革城指定地点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如购房者在选房后放弃该套标准厂房的购买权,本公司在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50万元作违约金处理。
6、选房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付款及签约
1、优惠政策:购买厂房的企业符合贷款条件的可按揭贷款,首付不低于总购房款项的50%,购买厂房者在符合销售条件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款项的享受97折优惠;贷款购买厂房者在符合销售条件后30天内付清首付并符合办理条件后1个月内办理完贷款手续享受98折优惠。延期未办理的按银行同期1年期贷款利率上浮10%收取资金占用费,并不能享受优惠折扣,超过60天未办理完成的,取消其购买资格。
2、购买厂房者须在符合销售条件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款项或者贷款付清首付款项并在符合办理条件后1个月内办理完贷款手续并与本公司签订相关协议。否则本公司视为其主动放弃商铺的购买权,所缴纳的报名保证金没收,该厂房由本公司另行处理。
3、购房者在选房会选中所需购买的标准厂房并签订《选房确认书》后,购房者的报名保证金充抵购房款。
4、选房后不签约的,没收保证金50万。
5、购房者凭首期购房款的银行缴款凭证(保证金收款收据)及购房确认书和身份证在到指定地点签订《标准厂房购买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说明
1、本招商细则同时在海宁中国皮革城官方网站
转载请注明:http://www.huaibeizx.com/hbsmj/13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