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26日上午,在淮北市发改委会议室举行了淮北市理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座谈会。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号),自年6月10日起,我市天然气门站价格做了上调,年6月10日起,天然气门站价格再次上调,为合理疏导两次门站价格调整的影响,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理顺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淮发改价格〔〕号),自年8月1日起,对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做相应调整。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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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背景?
按天然气价格改革市场化进程,国家发改委分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近年来主要侧重于非居民用气,居民用气价格改革相对滞后,价格水平低于非居民用气。随着国内外市场形势变化和非居民用气价格改革深化,居民气价偏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年冬季,国内天然气供应紧张,更加凸显了居民气价偏低的状况,因此,国家决定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价格机制。
年5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号),自年6月10日起,安徽省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上调0.35元/立方米,年6月10日继续上调0.元/立方米,即上游供气价格累计上调了0.元/立方米。
年6月19日,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号)的通知(皖价服〔〕77号),要求各市按照政府定价程序的规定,适时出台调价政策。年4月9日,安徽省发改委召开全省理顺民用天然气价格工作会议,传达全国会议精神,要求各地把握时机,稳妥出台调价政策。年5月之后,我省合肥、铜陵、芜湖、滁州、蚌埠、马鞍山、亳州、宿州、淮南等地市相继完成了居民气价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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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终端销售价格如何安排?
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理顺后,终端销售价格由地方政府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和当地财政状况等因素,自主决策具体调整幅度、调整时间等,调价前须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皖价服〔〕77号文件要求,已经经过公开听证建立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可以按照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和程序调整价格。
在年,我市经价格听证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建立了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联动机制规定:当国家和省调整天然气出厂价格、管道运输价格时,我市居民生活用气到户销售价格与天然气综合门站价格作同步同向联动调整。第一档到户销售价格实施上下游价格联动,第二档、第三档到户销售价格按照比价关系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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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价幅度如何?省内各地市上调幅度如何?
按照居民用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淮北市自年8月1日起,将居民用气一档价格上调0.29元/立方米,即居民用气一档气价由2.66元/方调整为2.95元/方。阶梯气价按1:1.1:1.4的比例调整。我市居民用气上游门站价格两次上调了0.元/方,经认真测算,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同意,我市居民用气价格上调幅度为0.29元/方。即居民用气一档气价由2.66元/方调整为2.95元/方。相对于我省其它地市,我市调价时间较晚,调价幅度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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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背景?
第一档为2.95元/立方米,第二档为3.25元/立方米,第三档为4.13元/立方米。
学校、养老等机构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按照居民第一档和第二档气价的平均水平执行,即每立方米3.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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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除了价格调整,在气量上有变动吗?
在气价调整的同时,为适当减轻用户负担,淮北市完善了阶梯气价制度,较大幅度提高了第二档气量。具体如下:
第一档气量保持不变,仍为每月30立方米(含),扩大二档气量,即第二档气量由30-55立方米/月?户扩大至30-立方米/月?户,第三档气量调整为立方米/月?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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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气价格上调,会对居民生活产生什么影响?
按照淮北市居民日常生活户均月用气15立方米计算,月均增支4.35元,年增加支出52.2元。按照大部分天然气壁挂炉用户年用量立方米计算,价格调整后,天然气壁挂炉用户每月平均大约多支付9.2元,年增加支出.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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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低收入群体和多人口家庭有优惠政策吗?
为减轻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对低收入家庭影响,本次调价,加大了对低收入家庭优惠政策力度,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经市民政部门核定的本市低保户、特困户家庭每月免费用气量由3立方米增加到5立方米。
针对多人口家庭(五口人及以上),用户每年可持户口本到燃气公司申报,经核实确认后,在第一档用气量基数上每年增加立方米。
来源:淮北人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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