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举办年
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的通知
各设区市经信委(经贸委、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直有关部门(集团、控股公司),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省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54号),搭建我省制造业企业与境内外工业设计优秀成果和人才对接平台,营造工业设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设计引领,智造融合。
二、大赛宗旨
搭建工业设计与制造业对接交流平台;集聚境内外优秀工业设计机构和人才;推动福建省制造业与工业设计融合发展、协同创新;.激发全省制造业设计创新意识。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泉州市人民政府、中国工业设计协会、台湾设计学会
(二)承办单位:晋江市人民政府、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泉州市工业设计协会、晋江市工业设计与时尚创意协会、中关村产业协会
(四)支持单位:中国工业报社、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台湾纺拓会、台湾包装设计协会、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浙江省工业设计协会、福建省工业设计与服务制造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华侨大学工业设计研究院、福建省工业设计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战略联盟、福建省服装设计师协会、福建省鞋业行业协会、福建省机械工业联合会、穿针引线网络公司等。
四、参赛作品范围
纺织服装、制鞋、智能装备、消费电子或其他(食品、家居用品、户外用品、水暖卫浴、伞具、包装印刷等)行业具有前瞻性、实用性的工业设计产品或作品,重点鼓励结合福建省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需求设计的成果参赛。
五、参赛对象
境内外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机构、专业院校师生以及对工业设计有兴趣和热情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企业、机构、团队或个人名义报名提交作品参赛。
本次大赛鼓励各单位或个人针对福建省制造业企业发布的参赛产品设计征稿信息提交作品参赛,在同等参与大赛相关奖项的竞逐之外,作品如经发布征稿信息的福建省制造业企业选中采用,由企业另行给予一定的设计费用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相关企业另行提出;作品如同时被多个发布征稿信息的福建省制造业企业选中,请设计者确定一家制造业企业合作,避免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发布征稿信息的制造业企业选中并支付相应的设计补贴后,该作品著作权归企业所有,作品设计者具有署名权。
六、奖项设置
(一)大赛主要奖项
本次大赛按行业设纺织服装组、鞋业组、智能装备组、消费电子组、综合组等5个组别,分别评选金奖1项、银奖2项、铜奖3项和入围奖10项,并从5个组别的金奖作品中再择优评选出大赛特别奖1项。各个级别奖项均由组委会分别颁发奖金、证书和奖杯(入围奖仅颁发奖金、证书),其中:大赛特别奖奖金30万元、金奖奖金10万元、银奖奖金5万元、铜奖奖金3万元、入围奖奖金元。
纺织服装组、鞋业组、智能装备组、消费电子组中任何一组收到的参赛作品数量在件以下的,将取消对该组别进行单独评奖,该组别收到的参赛作品统一归并综合组进行评奖。
(二)大赛附加奖项
1.组委会面向福建省制造业企业征集参赛产品设计方向,并按提交《年福建省“海峡杯”工业设计(晋江)大赛企业征集参赛产品设计方向申请表》(请在官方网站全国白癜风医院排名天津最好的白癜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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